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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原创歌词帖加“精华”的设想
原创歌词是本论坛的一大门户,为使该版的众多的歌词挑出部分歌词进行结集,让作曲者不用进行“海选”,特准备将部分优秀、符合歌词规律的词作进行加“精华”标志。下面是对“精华”的理解以及加“精华”的标准:
本版对“精华”的定义:
1,所谓的“精华”不一定是最精美的作品,有些作品很美,但更像诗,比较难以谱曲,这也难以定成“精华”;
2,“精华”是服务于作曲者挑选歌曲的,也就是说“精华”是相对的,更偏向于歌词的可谱曲性。
3,“精华”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这局限于加精华者的好恶,暂时由我个人担当,我会更多地以作曲的角度去考虑,尽量客观。
加“精华”的基本条件:
1,长短不限,但要符合一般的歌词创作规律,格式段落必须明确,主歌、副歌相对明显(对于确实非常突出的作品可放宽);
2,主题突出,如果是意识流之作,除非附上合理的解释,否则都看不懂,不予考虑;
3,排版清晰,不乱用颜色、字体;
4,评分为正数的达到5个以上的考虑加精华(此条得到“流溪蝌蚪”的建议,鸣谢)。
以下条件的更可能加“精华”:
1,行文优美、感人;
2,主题新颖;
3,注重细节的描写;
4,有独特的风格。
以下条件的词作不大可能加“精华”:
1,模仿痕迹太重,或者主题、词句的运用都跟目前已出炉的歌曲太相近;
2,格式、排版很乱;
3,主题太俗套,没有比前人更好的角度。
加“精华”拟从2009年4月1日起执行,大家可对上面的定义及条件说说自己的看法,以完善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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