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歌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453|回复: 3

音频应用2006年度混音大赛暂定比赛章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8-17 13: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楼主| 发表于 2006-8-17 13: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史以来音频应用奖品最丰厚的一次比赛!
活动说明:本活动由Kinghand先生发起,音频应用网站承办,旨在发掘国内音乐混音新生力量,并且给广大混音工作者及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

主办方:音频应用网站(www.audioappz.org

奖项设置:
特等奖:一名,奖品:Washburn  BT4  电吉他
一等奖:一名,奖品:ESI 新版NEAR05 ex 近场监听
二等奖:两名,奖品:AKG 271S或者SONY MDR 7506监听耳机(任选其一)
三等奖:三名,奖品:SUPERLUX HD660 监听耳机

总价值超过8千元的丰厚奖品等你拿

评委设置:

黑毛:音频应用总理,著名作曲家
sedar:音频应用作曲、编曲斑竹,著名音乐制作人
半瓶醋:音频应用Protools斑竹,著名音乐录音师,混音师
himhui:音频应用Saw Studio斑竹,著名音乐制作人
kinghand:音频应用总理,录音、混音斑竹,著名音乐混音师,制作人
(评委不得参加比赛)

比赛规则:
1、        比赛作品:我们会提供一首近期市面上发行的流行歌曲作品的全部分轨,用于比赛,分轨使用rar压缩。分轨均为24bit量化44.1k采样精度。作品下载方式为:
电信宽带下载:ftp://kinghand:audiobar@61.177.137.148/音频应用2006混音大赛/tracks.rar
网通宽带下载:ftp://share_audiobar_down:123456@61.182.67.186/音频应用2006混音大赛 分轨/tracks.rar
2、        比赛日程安排:自今日起,截至9月15日为作品提交期,作品提交结束后,将有12天时间用于作品评定及评比。将于9月28日公布获奖作品以及作品排名,并且颁奖。
3、        作品提交要求:每个人需要在作品提交的ftp里面建立一个自己的文件夹,所有与比赛相关的提交文件必须放在自己的文件夹里面,否则视为无效。提交作品的方式为:
电信宽带:ftp地址:61.177.137.148
用户名:kinghand
密码:audiobar
网通宽带:ftp地址:61.182.67.186
用户名:share_audiobar_down
密码:123456
提交的作品必须是16bit量化44.1k采样精度的wave格式文件,并且还要附带一个作品说明的文本文件,文件内容包括:作者的详细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在作者得奖后,尽快地联系作者。所用的设备清单(软件、硬件、dsp处理卡以及监听系统,房间声学装修状况等),以及插件列表。另外,如果有条件,最好提供一张作者本人在工作环境下的照片。
4、        作品评选方式:为了保证比赛的公正性,所有提交的作品,将由音频应用的管理员TTMUSIC进行整理并且统一编号,并且将只有编号没有作者名称的作品发送给评委,评委将进行无记名式评选,最后计算每个参赛选手的平均得分,作为最终结果。
5、        评选规则:作品满分100分,评分项目包括作品整体平衡度,乐器摆位及空间深度处理,人声音色及情绪处理,动态处理,频率响应处理,效果器使用,音乐情绪处理,混音创意处理等项目。为了保证比赛的公正性,我们暂时不公布各评分项目的具体分值。
6、        比赛用作品版权注意事项:本次比赛用作品的词曲部分,以及所有分轨均是为了比赛以及技术交流使用,任何个人及公司、单位不得将此作品的部分或者全部用于商业目的,否则出现版权纠纷,主办方概不负责,由使用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奖品提供:
特等奖、一等奖、三等奖由音频应用网站以及ESI中国区总代理上海创音缘乐器有限公司提供
二等奖由长春华东数码音频有限公司提供
发表于 2006-8-21 01: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参加吗?
 楼主| 发表于 2006-8-21 01: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混音不懂啊……上次参加了绿洲的,才真正意义上知道自己是瞎玩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写歌论坛 ( 粤ICP备06097729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9 05:32 , Processed in 0.326123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