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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 王小峰:音乐是电视时代的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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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5 09: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00期纪念 | 王小峰:音乐是电视时代的祭品

2014-08-21
作者:王小峰
出处:三联生活周刊




要不是因为工作需要,我不会去关注各种电视台的选秀,不管这种节目包装得多么精美,在戏剧感的设计上多么诱人,我始终都认为它是对音乐的破坏。因为过去的经验告诉我,凡是上了电视的艺术,最终都变样。


2005年“超女”选秀,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做了一期封面故事《诸众的狂欢》,当时的情景是,几乎人们谈论的话题都是“超女”,那时候网络社交媒体还不发达,人们把更多的话语发泄在现实社交场合。我的直觉是,中国人的娱乐休闲生活太匮乏,一个电视节目竟然让人在整个夏天兴奋异常。


我关心的是这种节目会不会对音乐本身产生影响,所以我去采访太合麦田老总宋柯,他说“超女”本质上跟芙蓉姐姐没有任何区别,并且强调这类歌手他在以前各种音乐比赛中见得太多了,比她们唱得好的也有很多,他都没兴趣,所以他不会跟“超女”选手签约。但是一个多月后,当我第二次做“超女”的封面故事《一个超级偶像的诞生》时,宋柯已经和李宇春签约了。实际上,在“超女”比赛之初,宋柯就已经做好了签下冠军的准备。


总第339(2005年6月13日)期《诸众的狂欢》和353期(2005年9月19日)《一个超级偶像的诞生》


我问宋柯,你不觉得选秀会进一步摧毁唱片业吗?我之所以有这样的判断,主要有几个原因:第一,这些歌手同质化倾向非常严重,在现场听她们唱歌时感觉像是复制机,没什么特点,包括李宇春、张靓颖这样的歌手。如果这类歌手进入唱片行业,肯定没法给死气沉沉的流行音乐带来什么生机。第二,我一直觉得,甚至至今也一直认为,一个人能成为一个歌手,除了自身的天赋外,他必须要经历一个自然淘汰过程,因为只有在这个淘汰过程中他才会去思考属于他自己的方向,能找到符合自己方向的,自然也就把自身的特点展示出来,这时候能出来的自然会出来,出不来的就是被淘沙了。无数事实证明,这个被淘汰的过程绝不仅仅以唱得好坏为唯一评判标准。但是选秀比赛是在一个规则下迅速、偶然决定一个人的命运,获胜者未必在将来就能站得住。第三,我一直认为电视是摧毁各种艺术的机器,很多门艺术死在电视上,就是因为操纵电视的人并不懂得和尊重艺术,并且粗暴地要求艺术的展示规律必须符合电视节目的制作方式。但是电视又是一个影响巨大的媒体,在它放大一个瞬间的同时,也屏蔽了艺术本身的立体效果。但是宋柯没有注意到,后来几年选秀的影响对他来说是致命的。


这就是消费方式和习惯改变过程中出现的必然结果,当初谁能预料得到宋柯后来被逼得没办法去开烤鸭店呢?


2007年,因为重庆卫视在选秀过程中出了一些事情,广电总局开始限制电视选秀节目数量和时长,我又去长沙采访,记得当时采访龙丹妮时,她讲了很多电视真人秀方面的事情,包括对“超女”这个节目的一些设计,尽可能让它看起来好看一些。她当时打个比方,要像做电视剧《越狱》那样做选秀节目。这让我想起了第一次去采访“超女”比赛,当时湖南卫视总编室主任李浩正趴在办公桌上给上级部门写情况说明,解释为什么会有女生逃学报名参加选秀节目。台里的另一个领导跟我聊天,他兴奋地说,做女孩子的电视节目很好看,要比男孩子的电视节目好看。


大概从一个男权社会的视角来看“超女”这类节目,这位领导说的没有错,但是真正感兴趣的大都是女性观众。在我看来,好看远远比好听更重要,人们的注意力已经从音乐上移开。


就在这位领导说做女孩子的电视节目要比做男孩子的电视节目好看的第二年,上海东方卫视做了一个不太成熟的选秀节目“加油,好男儿”。我去采访东方卫视,我说,这个节目能看的点就是消费男色,因为音乐在这个选秀节目中变得更为次要,甚至完全不重要。当时他们很紧张,告诉我不要这么写,他们还是想做励志、健康之类的东西。我觉得观众才不会管你什么励志健康呢,我还是按照最初的想法写了一期封面故事《男人也是消费品》。这期刊物出来后,并没有像东方卫视事先担心的那样,上级主管部门会找他们麻烦,反而让这个节目成了一个大众话题,不管男色还是女色,其实一直都是可以被消费的。电视节目做到真人秀的阶段,逃不开对色的消费。这时候音乐什么也不是了,或者它只是为了烘托参赛选手吸引力的一个工具罢了。


当然,这只是从观众角度来判断这类选秀节目的价值取向。在采访过程中,我发现电视台的制片编导们对如何让一个选秀节目吸引住眼球真是挖空心思。尤其是后来各家卫视台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谁都不许有闪失,往往是一招失手,这一年就只能看对手表演了。


电视工作者的敬业让我看到,他们想让一个节目产生的利益达到最大化,他们在宣传推广上既希望达到传播效果,又不希望一些负面报道给他们带来麻烦,他们希望能做到一个像黄金分割线一样的平衡。我采访龙丹妮的报道在最后出刊前被湖南卫视要求“过一遍”,这又让我想起李浩主任向上级主管部门写汇报材料的情景。我感觉,要不是他们看到了这类选秀节目的市场价值,谁还会愿意整天走钢丝呢?


2007年,我们做了一期《选秀的终结》。我觉得,这类节目大概要告一段落了,我的判断是,广电总局有限令,不希望这类节目泛滥,因此应该没有多大发展空间了。我的另一个判断是,这类节目大都以唱歌比赛的方式为主,中国的流行音乐资源本来就不多,喜欢唱歌的人也不多,过几年应该被其他形态的节目替换掉。有一次,我碰上高晓松,聊天的时候他感慨,选歌手不能像割麦子那样一年一茬,是百年树人啊。


总第448期(2007年9月10日)《选秀的终结》


但我没想到,在选秀节目沉寂了几年后,竟然又热闹起来。这一次主角换成了浙江卫视,他们在2012年暑期做的“中国好声音”,一下成了公共话题。我记得当时主编问我是不是可以做一期“好声音”,我以没兴趣为由“谢绝”了。我实在实在是烦透了各类选秀节目了。


选秀之初,电视台的想法很简单,希望通过这类节目来提高收视率,增加广告收入。在经过初步的男色女色的消费阶段后,一个更大的利益点出现了。每年选秀都会制造出很多明星,这些新鲜出炉的明星价值必须要立刻变现,因为保质期极短。于是,一些专门来承接这些获胜成名选手的娱乐经纪公司出现了。这样形成了前店后厂的模式。更大的变化是,选秀变成了当今一个超级大名利场,变成了新的娱乐而不是音乐产业模式。


我记得第一次采访“超女”,采访完那些进入前20强的选手后,我跟她们一起出门,看到她们三三两两站在路边打车,或者去公交车站坐汽车。当时我还想,这可能是她们此生为数不多的坐公交车的机会了,将来她们成了明星,生活会彻底改变。


我采访过一个“超女”选手,我问她:你想拿冠军吗?她犹豫了一下,说:能进入20强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了,已经很满足了。我又问一遍:你想拿冠军吗?她还是犹犹豫豫地说:能参加走到这一步就很好了。等我问到第三遍时,她很肯定地说:想。那年我采访了9个选手,除了一个小学生之外,其余的人或多或少都流露出对冠军的渴望,只是命运不把握在自己手里,表达起来都比较含蓄委婉。


实际上,她们能有机会参与进来,对成功的渴望随着一步步晋级而升级,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回避的。因为走到最后的诱惑太大了。但那一年“超女”刚刚受到全民关注,这些选手身处其中,也都处于晕晕乎乎的状态,还有一些单纯之心。但是到了第二年,那些选手的功利性暴露无遗。


后来,为了翻拍电视剧《红楼梦》,北京卫视搞了一次红楼选秀,参赛的选手大都开着豪华车,动用各种社会关系,场内场外混乱不堪,结果那场选秀搞得一地鸡毛,像个笑话。如果说过去春晚是个名利场,后来各种电视台的选秀节目成了一个新的名利场。当一个平台变成名利场之后,它就失去了该有的真诚。


这就是在以“中国好声音”为标志的选秀回潮后,为什么电视上又出现诸多类似脱口秀的唱歌教学比赛节目。一个从传统上就不喜欢音乐的民族,一个尚没有现代流行音乐工业的国家,居然拥有世界上最多的唱歌电视节目,这就像你在一个叫赤道几内亚的国家,看到他们都在生产羽绒服一样,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实际上在背后,每个人都在盘算着所谓的利益。电视台也需要收视率高的娱乐节目来对抗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还要规避上级主管部门隔三差五发出的禁令,日子也不好过,好不容易找到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的电视娱乐之路,何乐而不为呢?流行音乐行业多年来半死不活,很多有音乐梦想的人找不到栖息之地,这时候电视台提供了机会,而且迅速成名,何必非要走传统音乐行业的老路呢?出名趁早。尤其是,那些通过选秀功成名就的案例让这些寂寂无名的人明白如何通过这些秀场改变自己的命运。


2013年,我去长沙采访,当时的采访主题是各家卫视之间的商业竞争。结果善于公关的湖南卫视用各种“哄骗”的方式把我拉到了当时正在热播的“我是歌手”的制片人洪涛的面前,希望我采访洪涛,希望我报道一下“我是歌手”。我特别不喜欢这种强制执行式的采访,更主要的是,我对那些老同志唱歌根本没兴趣。但我还是跟洪涛聊了一些关于这个节目的话题,他当时给我传递的一个信息是:希望这些老歌手在翻唱老歌的时候能把差别唱出来,尤其是能把风格上的差异做出来。


做电视的人都是在破坏艺术。一支几乎固定的伴奏乐队,能演绎出什么不同风格?只能是做到形式上的区别而已。中国的流行音乐一共就有男歌手风格和女歌手风格两种风格,你再怎么扯着嗓子唱还能唱出第三种?


在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我发现我去采访这些选秀节目的很多细节都忘记了,即使把以前写的采访报道拿出来看,也觉得有些陌生。我想这就是选择性遗忘吧,因为我早就厌烦了十年来电视上几乎没什么新内容的选秀。


但是我还没有停止去观察思考这类大众文化现象,那就是电视、产品和观众之间的关系。在这三者之间形成的关系,我发现,十年来我们的审美情趣没发生什么变化,变化的只是视觉和形式上的。


即使再商业的东西,也都无法回避审美情趣,审美情趣跟人的素质修养有关,任何国家都有低级审美情趣的人,美国也好,欧洲也好,我们会发现,他们的大众文化的审美是有层次感的,呈金字塔状。这说明他们的大众文化针对不同层面有不同的产品,他们从来不分什么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因为他们的大众文化比较成熟,井水不犯河水。反而强调井水不犯河水的恰恰是大众文化没有层次感,所有的东西都混为一谈,才会出现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审美层面的冲突。大众也没有选择,金字塔顶端的大众文化被边缘化,往往就显得曲高和寡。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之分不是在市场上,而是在心态上,因为我们没有做好大众文化的市场,那么必定会造成低级审美情趣的人占据主流,低级的大众文化产品也自然最畅销。20年前,中国大众文化还属于无头苍蝇,撞到哪里是哪里,现在这些无头苍蝇似乎都安装了GPS,方向感很强,就是针对低级消费者。


实际上,不管是“50后”还是“90后”,大众始终缺少美学判断。审美是解决温饱之后解决精神层面的事情,但是,中国人一直没有解决精神层面的温饱问题,这和他们拥有多少财富,生活质量有多大的提高一点关系都没有。当人们提到生活方式的时候,我们的本能反应还是物质层面的东西,当我们的物质消费已经成长到一个巨人的时候,精神层面还停留在侏儒阶段,整个大众文化像一个人格极端分裂的怪物。这是造成浅薄的大众文化主导消费市场的原因。而所有为这一结果开脱的人实际上不是一个功利主义者就是在回避自己的审美情趣低下和对生活质量缺少更高的追求有关。


但是,再通俗的艺术,它也要有最基本的审美,否则什么都无从谈起。当我们打开电视,看到那些功成名就不思进取的导师们坐在那里像个先知一样以一副哄孩子的语气发挥余热时,它实际上就像是一个包装华美的托福速成班。我猜想,他们感到庆幸的是,自己早生几十年,演绎过一段多彩的艺术人生,至少他们有机会唱过那么多属于自己的歌曲,有过持续的成功,不枉做一回歌手。他们感到不幸的是,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本来可以在舞台上奏出最后一个乐章,华丽地谢幕,现在却偏偏坐在椅子上传道授业解惑,心有不甘啊。可是他们不这样,会更快速地被人遗忘。


可能目前没有人像我这样还固执地认为电视让流行音乐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从我个人角度看来,音乐一直是一种很纯粹的艺术,即使商业流行音乐,里面也有相对纯粹的内容,这是我多年来一直喜欢音乐的原因。所以,我一直希望中国的音乐能有些发展和进步。但是选秀这种形式是把音乐放到了工具位置,并且成为唯一选拔歌手职业的途径时,它的后果是非常可怕的。因为唱歌教学比赛更像虚拟环境下的戏剧,而不是一个真正培养歌手的环境。这类节目源自西方,就是因为他们有非常完善健全的美学教育和培养机制,无论是朝商业方向还是朝音乐自身方向,都能让喜爱音乐的人通过这些机制来实现。而在中国,缺少最基础的美学教育和培养机制,唱歌教学比赛展示的是音乐的审美被单一化、扁平化。你看,这些电视唱歌教学比赛无一不在强化和包装参赛者的个性,不管是人生还是审美,尽可能地去把属于他自身的特点放大。但是艺术这东西一旦提前被设计或是变成某种规则下的呈现,它也就不成其为艺术,而是变成了共谋。另外,在它的单一的音乐美学标准下,真正有特点的人可能从一开始就放弃这个通道了。如果现在罗大佑二十出头,想完成自己的音乐梦想,当他看到这样的标准,首先就把自己否定了。还有李宗盛,他不是宽音大嗓,参加这类比赛肯定吃亏,他还会报名吗?这类单一扁平化标准所带来的灾难就是:将来出来一百个明星跟出来一个没有任何区别。


我也曾和参与过选秀节目的音乐人探讨过这个问题,我能感受到,在他们也略感无奈的表情后面掩饰着他们同样有一种功利之心。这也算是共谋吧。


我在《三联生活周刊》做过的封面故事最多的有两种,一种是春晚话题,一种是选秀话题,都把我给做恶心了。这么多年,我们的精神生活其实真没有发生过质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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