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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北京某音乐工作室制作人游君屹小先生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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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09: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君屹:
     音乐市场的运作在我的实践调查中,可分为两块:音乐作品的生产和音乐作品的宣传。
     音乐作品的生产是促成音乐产业化尽可能双赢价值成功的先决条件,非常重要!这是我个人做不到的,假如把我的音乐思维灵感比作一粒粒等待发芽开花结果的种子,那么被播种的大地和遭遇风调雨顺及明媚的阳光的知遇平台就是音乐的工作室的责任和功效了。在这个过程中,选种很重要,因为这粒音乐的种子是伙伴慧眼识珠的,秋季想要获得丰收的原创,是自我价值的理想之选!作为伯乐或爱乐老板思维者,尤其是作曲和编曲就像给歌词这给被看重的小情人美轮美奂一样,必须赏识和理性地学会让她达到制作目的,激情四射,魅力无比!在这个阶段,不要有狭隘的思想,要知道这只是音乐作品出台与“美人”音乐文学创造者共同押宝般付出智慧结晶的一个重要步骤而已,下一步引导这个美丽“小姐”登台献艺的就是音乐作品宣传阶段了!
    主动出击去宣传我们自己生产出来的音乐作品,真的是件得意洋洋的精神快事!就像拿到蔬菜市场的新奇特农副产品一样,比如现在我们餐桌上经常吃到的小西洋柿子,玲珑剔透,又美又有非常高的营养价值!她的上市就像她的老祖母大西红柿最早被人食用时,都有个被拒绝然后被掠奇者大胆接纳美食和间接宣传的过程,进而家喻户晓!学会主动展示原创的形象,的确是不赖之举,也许我们还带有草率单纯的成分,慢慢的我们就会在文化市场上站住脚跟的,接着针对目标人群吆喝就是了!
    我们有真正的音乐文化市场吗?说实在的,中国的音乐文化市场还处在官统,畸形,松散,投机,渐进,整合,复苏等的过程里,但我想这个市场无论如何杂乱无章,消费者来选择偏食也好,单一也好,在未形成文化超市之前,我们前卫的占领一席之地,去开拓草根艺术与当前文化接轨的文化作品,然后尽可能的销售与宣传,达到精神食粮的双赢价值,真正成为我们的梦想和渴望就足矣!
    我们音乐作品的宣传方向一是主旋律的主打,二是精品意识与市场消费群体协调统一,切忌庸俗音乐文学作品的腐蚀和诱惑!
   从事音乐文学市场的经营管理是一个很修行,清贫,高雅,价值体现很不确定性的新行当,很多目光短浅的人看到获利太慢,便玩玩而已,都去搞“我被金钱克隆了”的现实优秀行当去了,留下的只是像傻瓜一样可爱的中国音乐爱好者,我就是其中一位爱吃音乐文学大罗卜的草根人,把自己的在实践中得来的精美如珠的文字,叠稿待发,等待着知心爱人般的伙伴和梦寐以求的音乐市场的到来!
   君屹,我是个不想把音乐文学带进坟墓里的人!我还不了解你六年来的对音乐实践经验和看法,以上的说辞很痴人说梦吧?我渴望提携我的同类,取长补短,共创辉煌无悔的人生!(大学写于家中,晨时!)



                                                                                                                                                                 2010年3月2日(星期二) 上午8:49
发表于 2011-11-14 11: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音乐工作室的责任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不管你拿什么的旋律过来,负责帮你把它“穿上漂亮”的衣服。

至于选歌的工作,应该是“音乐制作人”的任务吧。

另外,小番茄和大番茄是两个不同的品种啊,不存在祖不祖母的问题哪。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13: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济海云帆


   
音乐工作室的责任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不管你拿什么的旋律过来,负责帮你把它“穿上漂亮”的衣服。

至于选歌的工作,应该是“音乐制作人”的任务吧。

另外,小番茄和大番茄是两个不同的品种啊,不存在祖不祖母的问题哪。

你是不是曲解我文中的某些意义了?——如果音乐工作室的责任真能“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就好了,可有些挂羊头、卖狗肉的所谓“音乐工作室”就是耍小聪明,糊弄那些音乐文学爱好者罢了,我亲眼目睹过这种品行的家伙们,我的文章主旨其实在表明伯乐音乐工作室在合理拿人钱财情况下,善待初级写歌的,别把“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作品都弄成钱财迷惑痴心妄想者!这样的“穿上漂亮”的衣服,是假大空!关于选歌,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作品的双赢才符合市场文化的价值观,否则写歌就是写歌人自娱自乐,孤芳自赏!关于我西红柿的比方,意在作品的精品意识,不流于世俗把捏某个作品的是非好坏!和祖母当然无关!
757730637306956282.jpg
发表于 2011-11-14 22: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济海云帆


   
你是不是曲解我文中的某些意义了?——如果音乐工作室的责任真能“拿人钱财,替 ...
王大学 发表于 2011-11-14 01:44 PM


兄台莫急,我也只是浅见而已。其实我想表达的意思是,音乐工作室的职责,更多的是在于音乐技术本身,换句话说,当客户拿出一首旋律来给你编曲,客户是花了钱的,所以你就要用你的技术来制作伴奏为这首旋律服务。当然,这其中会遇到让人赏心悦目的旋律,也可能会遇到狗屁不通的旋律,音乐工作室就要用最大的方法,化腐朽为神奇。编曲界有句话叫:没有编不好的旋律,只有编不好的编曲师,说的也许就是类似的道理。音乐工作室的职责我想就主要是在这些技术层面,而至于一首歌好不好,要不要去推广,我想的应该就是唱片公司的职责了。但现在,流通的渠道有传统的唱片、电台、电视,现在也有网络、彩铃,渠道是多样化的,一首歌好不好,以及市场反映是否能够达到统一,这是很难说的。毕竟歌好不好仁者见仁,但市场的反映则就很明显。现在还有一个问题,许多好歌的市场反响并不怎么样,反而一些网络歌曲市场反响很好,这主要是跟歌曲的消费市场有关。换句话说,交响乐在我们的市场里就没了市场,但“狼爱上羊”之类的市场却大大。受众的音乐欣赏水平需要提高,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5 10: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济海云帆


    很赞同!音乐工作室关于音乐技术的定位我和你不谋而合——其实谷建芬老师不久前断言的好!当今写歌者在经济价值方面一钱不值,因为没有真正的文化保障和和谐的开放市场,如饥似渴的大多数写歌人苦闷如古!必须劈荆斩刺,勇于自我,杀出一条成功的歌唱血路来!
发表于 2011-11-15 19: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文化界而言,目前确实没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条件,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是指向一个高度敏感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5 20: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家定义的文化市场是假大空的主要帮凶——拿到世界去的不见得真正反映中国写歌人的民意——罢罢罢,谈远了,学会玩乐歌词,尽可能的实现双赢价值足以了——你狠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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